四、政策答疑
1、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事后奖补?
答:(1)在广东省注册并且对财政有新增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3)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
2、事后奖补依据的财政贡献增量额度具体是指什么?
答:企业技术改造后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下同)相对于基数的增加部份为依据,省、市、县分别参照不同比例进行奖补。鉴于绝大部份企业无法独立核算出由于技术改造所新增税收的部分,同时,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角度出发,“企业对财政新增贡献”参考企业的实际税收增长来计算,不按技改项目产生的新增税收计算。
3、事后奖补如何计算?
答:事后奖补金额的计算原则是技术改造项目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公式:事后奖补资金=(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省级分成部分×6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地市级分成部分×5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县级分成部分×40%。
公式中的“基数”是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税收额。
4、奖补金额大概是多少?
答:企业在申报期内的财政贡献增量越多,奖励金额就越高,但奖补金额总额不超过企业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5、事后奖补的时间?
答:从2015年至2017年,项目完工的下一年度开始连续3年,企业每年均可申请事后奖补资金。政策于2014年10月出台,为了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完工的项目,也列入奖补,于2016年实施。
6、如何进行完工评价?
答:企业项目正式开工后,企业需及时登录监测系统按项目进度情况填报相关信息。项目完工后,企业向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提交完工评价申请,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核对项目是否符合《目录》,同级统计部门核实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若以上两个条件均符合,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完工评价并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和税收核算。
7、完工评价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完工评价内容主要包含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分析、现场核查情况等。
8、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企业需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的材料有:
(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报表》;
(2)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
(6)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核算证明;
(7)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完工评价报告;
(8)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印 官方网站:www.gdei.gov.cn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网址:http://210.76.70.91/Portal/